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账号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yhjyhj

有请大家说句公道话!我的di:yhjyhj!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09-6-16 12:07:5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机车蚂蚁 于 2009-6-15 02:06 发表
正如你说的,摩托坊不是我开的,比我官大的大有人在,删与不删,是版规话事,我做事,不敢说公道,也起码自认没有做错,如有做错的地方,请告诉我,做了我就敢认!所有的管理操作都是有记录的,想赖也赖不掉的,对不 ...

首先我代表坊里的车友感谢你对摩托坊做出的无偿贡献!辛苦了!但在删我的帖这件事上我认为你这的做得不够!第一次删我贴的时候我也跟你发过站内信!要求你指证我发帖错误的原因!如果是标题错了的话我会修改过来!可你也二话不说就把我的帖给删了!我也没办法只好发第三次相同标题的帖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6-16 12: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附上我所发表的话题的时间!

爱摩托!更爱摩托坊这是坊里车友的一致心愿!顺便祝摩托坊越办越繁荣!人气越来越旺!
未命名.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6-16 18:38:5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机车蚂蚁 于 2009-6-15 02:06 发表
正如你说的,摩托坊不是我开的,比我官大的大有人在,删与不删,是版规话事,我做事,不敢说公道,也起码自认没有做错,如有做错的地方,请告诉我,做了我就敢认!所有的管理操作都是有记录的,想赖也赖不掉的,对不 ...
说的对,天天要审贴,又没工资拿, 如果是我我一定不做版主,天天要审贴,又没工资拿麻烦死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6-16 21: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作为一个版主工作是辛苦这一点无可否认!有权利就有义务嘛!但也不可无理删帖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6-16 22:18:5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yhjyhj 于 2009-6-14 04:16 发表
我在摩托坊从06年卖车到现在相信也在摩托坊也卖了不少车!


凭你这句话,我是不是可以将你定义为“专业车贩”呢?

而二手版早就明令禁止车贩在里面发帖卖车的,你知道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6-16 22:49:3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只顾卖车,忘了写上联系方式.电话也没留一个!直到现在这张贴,谢天谢地,留了个QQ号码!
另外,删贴后发给你的短信通知,是由系统自动发送的.系统给你的通知,不会很具体地告诉你错在哪里.看来以后操作,
我会在系统的通知后面加上具体原因.

[ 本帖最后由 机车蚂蚁 于 2009-6-16 23:28 编辑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6-16 23: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凭这一句,专业车贩,楼主没声出啦,版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6-16 23:33:5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惠洲啊平 于 2009-6-16 23:11 发表
凭这一句,专业车贩,楼主没声出啦,版主

谢谢这位兄弟的支持,不论楼主是不是车贩,这次我也要谢谢他的,因为他这贴子而发现了我们工作上的不足.使我以后的工作中得到改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6-17 12: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漏了发联系电话我以后再发帖时会补上的!我发这贴的原因也是要搞清楚究竟因为什么原因被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6-17 18:43:2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yhjyhj 于 2009-6-17 12:09 发表
呵呵!漏了发联系电话我以后再发帖时会补上的!我发这贴的原因也是要搞清楚究竟因为什么原因被删!


这种错误不应该发生在有着多年卖车经验的人身上吧。又不是第一次发帖卖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账号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摩托坊(MOTOF.cn) ( 粤ICP备2020133911号-1 )

GMT+8, 2024-5-31 16:17 , Processed in 0.017444 second(s), 5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