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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哮天犬

证照齐全以“盗抢嫌疑”扣车(第92页法院通知8.27第二次开庭)

 火...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14-4-9 23: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光头李鬼 发表于 2014-4-6 21:57
中山市交警支队决定取消坦洲大队做出的处罚决定,此案起诉法院的胜算就已经把握在楼主手中了。本人因图片的 ...

又增添一份希望,谢谢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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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9 23: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和珠海摩友斌叔一起到中山第一人民法院立案,感慨万千。
这是平生第一次踏入法院的大门,从小家里人就有讲法“什么叫幸福,家中无人在医院,家中无人在法院,就是幸福”,几十年的顺民当习惯了,到现在也不得不为维护自己及广大摩友出行的权力进入法院维权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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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9 23: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GPS的指引,我们找到了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一栋崭新光鲜的银白色办公大楼矗立在眼前,法院大楼门前是一诺大的广场。正中间是一头神秘的独角兽,传说当人们发生冲突或纠纷的时候,独角兽能用角指向无理的一方,甚至会将罪该万死的人用角抵死,于是它成为执法公正的化身,为此很多法院都喜欢在大门口摆放独角兽,以章示执法严明、司法公正,希望我们摩友的维权也能得到公正的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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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9 23:18: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山第一法院,安检很严格,可以和坐飞机相比,过安检的时候既要登记在簿,又要将公文包随身物品都要过安检仪,只是不用劳烦保安叔叔亲自动手搜查身体外,但是安全门是必须要过的,法院内部不准带相机进入,严禁照相,只能在法院的招牌下照上一张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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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9 23: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立案大厅的每个立案窗口或缴费窗口,都设立有立案法官或书记员相应工作岗位牌,上面标有相片、姓名和职务,一目了然,不仅方便当事人称呼,也方便社会监督,因为已经网上预约,立案很顺利,但有点问题,就是我将中山市公安局列为第二被告不行,行政起诉只能起诉直接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的单位,也就是坦洲交警大队,无奈只好将第二被告人中山市公安局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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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9 23:19:28 | 显示全部楼层
讲句实话,现在到法院起诉的金钱成本并不高,所有费用也就50元,但太费时费精力了。
接下来就是要收集证据及相关的法律条文,做好开庭的准备了,还期待摩友们更多的专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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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9 23: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至于无法将中山公安局告上法院这点,法院人员讲可以通过信访,通过中山市人大,中山市**,中山市公安局的信访部门来反映,从法院出来看看时间还早,就直接去了中山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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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9 23:2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中山市公安局的信访室公安局负责信访的一个科长接待了我们,我主要向他放映了05年中山市制定的J**M限摩工作方案中,外地摩托车进入一律扣车与现行的国家法律等上位法相违背的事实,由于我是临时决定到公安局信访的,没有准备文字资料,那个科长建议我写准备好文字资料邮寄给他们,公安局的政策监察大队会进行监察的。这几天就准备好资料,到时公安局,人大,**全部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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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9 23:34: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直都在关注,希望能够胜利,为摩友争取自由,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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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9 23:46:47 | 显示全部楼层
每天上线 都关注,犬哥好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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