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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神奇的土地就有神奇的交警-->星云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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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22 12: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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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台州市椒江区交警大队队长李小国因一篇“批评报道”与台州晚报副总编辑吴湘湖发生肢体冲突。随后,吴湘湖被10多名交警拖出大楼塞进警车。<BR><IMG src="https://img.autohome.com.cn/2005/10/21/21-10-6-11-955488513.jpg" border=0><BR>本报讯 (记者刘炳路)昨日晚间,浙江台州市椒江区委作出决定,对该区交警大队大队长李小国予以停职处理。记者采访多名当事人员获悉,上午10时许,这名交警大队长在台州晚报社办公场所与该报副总编辑吴湘湖发生肢体冲突,随后,李指挥手下10多名警员,将吴拖出报社,塞进一辆警车
<BR><IMG src="https://img.autohome.com.cn/2005/10/21/21-10-6-7-237878459.jpg" border=0><BR>事起批评报道<BR>椒江区委常委、椒江**分局局长赵明昨晚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事发前,两名交警大队副队长认为一篇报道失实而去台州晚报理论,随后李小国才和几十名交警赶往报社。按报社方面的说法,当时现场有四五十名交警、十多辆警车出现。<BR>正在医院打吊针的吴湘湖则在电话中向本报记者回忆,当时,椒江区交警大队两名副队长到他办公室,指出晚报10月19日刊登在A3版的《电动车上牌,乱收费吗?》一文失实,要求处理采写的记者、刊发更正并道歉,同时承担所有的后果。<BR>吴湘湖说,他向两名交警解释,该篇报道是记者跟随台州市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市**局监察室、椒江区纪委的四人前往暗访采写,发稿前并经过台州市纪委有关部门的审核,并无失实之处。<BR>随后,双方发生争吵。台州晚报记者林学富在现场看到,一名交警拍了桌子,其后,椒江区交警大队大队长李小国赶到办公室,并与吴湘湖发生口角。<BR>“他说,今天我这**不当了。”<BR>另据旁观者讲述,李、吴两人在此时发生了肢体冲突。按吴湘湖说法,李小国拿公文包砸了他头,而他在随后双方拉扯中扇了对方一记耳光。<BR>“他当时说,今天我这**不当了。”多位台州晚报记者对记者讲述,交警大队队长李小国此时情绪激动,随后拨通电话召集下属。<BR>数分钟后,10多名交警将吴湘湖拖进电梯,并将其他人推了出去。吴湘湖的说法是,在电梯中,有人扯他的头发,有人用皮鞋踹他,致使他大便失禁。<BR>从台州晚报记者拍摄的现场照片可见,下楼后,由于吴湘湖的挣扎和反抗,他被多名交警四脚朝天地胁持着,送进一辆警车。旁观者称,整个过程中,吴湘湖一直在喊“救命”。<BR>五六分钟后,正在开**委会的台州日报社社长、总编辑等人冲到楼下劝说,交警方释放吴湘湖并随后离去。<BR><IMG src="https://img.autohome.com.cn/2005/10/21/21-10-6-3-164843635.jpg" border=0><BR>台州市委彻查事件<BR>“无论台州晚报的报道是否失实,椒江交警的做法都是错误的。”昨晚,台州市**局长陈棉权对本报记者如此表示,他说,台州警方已就此事向浙江省**厅做了简要汇报。<BR>另据介绍,台州市委已成立了由政法委等多部门组成的调查组,彻查此事。台州市椒江区委**王建平昨晚证实,已对李小国做出停职决定,并将根据具体调查情况再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理。<BR>“我们要求区**局**委对此事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王建平说。

原文:<a href="https://forum.xitek.com/showthread.php?threadid=322140" target="_blank" >https://forum.xitek.com/showthread.php?threadid=322140</A>

PS:那些TF还敢对着镜头笑?
 楼主| 发表于 2005-10-22 12: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错地了.请版主移到灌水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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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22 12: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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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22 13:52: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中队长都帮大哥班办事啊!幕后黑手另有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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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22 14:29: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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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22 14: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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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22 14: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严重鄙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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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22 14: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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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27 15:53:00 | 显示全部楼层
交警有权利”抓人”吗?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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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29 21: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笨笨一號</I>在2005-10-22 15:33:00的发言:</B><BR><BR><BR>
<BR><BR><BR>
</DIV>
<br>[em37][em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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