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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小看江西高速公路管理局的丑恶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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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0 09:4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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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下旬,我的一朋友开车去抚州,当车辆行驶到高速公路临川段的出口处,收费站内竟然无人工作。在等待数分钟后,依然没有人过来收费,于是这位朋友直接下车拨开栏杆开车离去。

  2005年7月8日星期五晚,我开车去昌北机场,到了昌北机场收费站口,车被拦下,随后被告知该车已经列入系统黑名单内,因为曾经有过恶意闯卡的记录。当时我对此非常迷惑,因为该车大多时间都在我手上使用,并没有任何恶意闯卡的行为,于是我要求工作人员出示闯卡过程的录像,答复是不能提供。那我如何来认定该车曾经是否有过违章记录呢?收费员说他们也没有办法,因为他们只能根据收费系统的记录来认定,必须罚款,否则不能放行。因为此时我是去送客人上飞机,时间很紧急,在万般无奈情况下,我交纳了375元钱作为罚款才得以通行。

  但是在从机场回来的路上,在南昌大桥的收费站口,又被此处的工作人员拦下,理由还是该车已经进入了系统黑名单,不能放行。我随即出示了罚款收据,在此地工作人员进行了长达10多分钟的认真询问和核实下,终于认定了刚刚的缴费事实。对此,他们的解释是:黑名单的数据必须在下周一即7月11日到高速公路管理局去注销,因为此时记录尚存在系统内,所以造成了误会。

  2005年7月12日星期二上午,该车在去抚州的路上,在临川段路口出再一次被拦下,又是同样的原因,同样经历了漫长的解释、核查之后,最终得以放行。



(资料图片)

  对于江西高速公路管理局的以上行径,我想提以下意见:

  1、执法无证据。

  认定该车有违章行为,必须出示相关证据,否则,即使车主有违章行为,也没有任何理由认定其违章,这本来在日益健全的法制社会是必然的,但是这一点在我们江西高速公里管理局的工作执行中却成了霸王条约,说你违章就违章,否则休想从此处溜走,真是昔日项羽转世,张飞再生,值得佩服!

  2、罚款无依据。

  从“违章”到罚款只有短短十余天时间,为何要收取375元的高额罚款,收费标准是什么?是否经过了相关部门认定?工作人员也不能给予任何解释。而且在收费员打出的375元收款上,没有注明罚款的字样,那么这笔罚款最终会流向哪里呢?我们知道,所有的罚没收入必须上缴国家财政部门,这一点本来无可争议,但是如果采取种种手段将罚款收入截留的话,嘿嘿,那也许很有必要对江西高速公路管理局的财务收支帐目进行仔细审计一下了。

  3、工作极怠慢。

  在第一次“违章”过程中,车主在等候了数分钟,依然不见任何工作人员过来收费,这样的情况下,车主是否有一直等待的义务?如果因此耽误了车主办理重大事件而造成了损失呢?高速公路管理局是否会为此赔偿?而在收取了车主的罚款后,该局的稳健的工作作风更是让人钦佩得晕倒。罚款交纳了数日,车辆依然在黑名单上,让车主屡次三番地受到无理地阻拦,车主多次进行着无谓地解释,不但耽误了车主的宝贵时间,同时也造成了高速公路上的堵车和管理混乱,这样的工作作风,是严重的官僚主义,在贪婪收取了行车路费后,却无作为,真正受苦的却是我们这些车主大众!
发表于 2005-7-20 09:5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哥.你再发一封上中央信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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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0 13: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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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1 18: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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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2 21: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见惯不惯了...哈哈这就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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