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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5 12: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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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osd1234</i>在2008-2-22 20:44:00的发言:</b>
<font size="4">說到不想再說了,摩扥車只是工具而犯罪的是人,為什麼不願意去面對這個事實呢?我過年前去銀行領錢時看見一對父女去取錢,由於那個父親不認識字所以請托銀行保安幫他刷簿子,銀行保安刷完簿子後對他說:裡面沒有錢,那對父女抱著失望的表情離開了,騎上一部破爛的摩托車離開,我心想,要這樣的家庭不騎摩托車怎麼可能呢?連一部摩托車都買不起怎麼可能去開小車呢?難道東莞市市民都那麼有錢嗎?再說了,明明憲法就有規定了憑什麼不給騎?州官可以放火,百姓不能點燈,什麼想法呢?為人民服務的精神去哪裡了?</font></div><font size="5">在**的心目中,他的政策一旦颁布,全东莞的市民都会变得富有起来了。</font>[em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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