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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唐!**女竟按移动收费方式收嫖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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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9 15:4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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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color="#421ae6">荒唐!**女竟按移动收费方式收嫖资</font> 最近,南方某市破获了一起杀人碎尸案,坊间盛传这是一起**女敲诈嫖客案,而此嫖客正是该市移动公司老总李某。
       传言有鼻子有眼,将**女敲诈移动公司老总的过程演绎得如同现代版“拍案惊奇”。
       说是颇有姿色、风情万种的**女“小丽”,在和李某的多次交易中,得知其移动公司老总身份后,认为其是一有钱大款,就和男朋友谋划敲其一笔钱财。
       这一次双方仍按“搞一次”300元的价格谈好后,李某兴致勃勃而来。当李某正翻云覆雨时,突然被埋伏在房间的烂仔一闷棍制服,然后就开始敲诈。**女敲诈要点如下:
       一、“搞一次”300元仅指插入一次,而李某承认插入有80次之多,合计24000元。
       二、依照移动公司手机“打进”、“打出”双向收费的规定,李某插入、拔出都要收费,另付24000元。
       三、依照移动公司公布话费标准每分钟多少“不含通讯费”的习惯性做法,“搞一次”300元不含“床铺费”、“安全套费”、“卫生纸费”。另加收“床铺费”5000元、“安全套费”10000元(原装进口超薄含伟哥防爱滋病型)、“卫生纸费”5000元,合计20000元。
       四、依照移动公司作为卖方单方面收费,说多少是多少的做法,小丽说李某插入次数应以自己公布的为准,为300次。双向收费折合人民币180000元。
       五、依照移动公司收“漫游费”的做法,小丽说:“老娘把B从四川老家运到这里不知道有几辛苦,收你漫游费十万元!”
       以上总计300000元。
       李某在尖刀威逼下,乖乖说出银行卡密码。可**女怕事情败露,仍然杀人灭口。  但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凶手很快就被缉拿归案。
       **女按移动收费方式收嫖资,针对李总这个特殊的嫖客,自认为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但实际就是敲诈,是犯罪行为。我们正告那些想发“横财”的人们,什么时候都不要忘记走正道,铤而走险是绝没有好下场的。
       但是这件事也引起我们对移动公司一些做法的思考。比如:
       “打进”、“打出”双向都收费,这是自从中国有手机以来,一直让老百姓困惑不解的问题。老百姓对这个问题已经迷惑几十年了,他们好象永远也搞不懂:上一次厕所,进出都要收费?
       老百姓去菜市场买菜都喜欢看菜贩子的称,他们这样看一眼就图个心里踏实。按交易规则讲,这也叫买卖双方公开、透明。但是移动公司的“称”消费者是永远也看不到的,移动公司说多重就多重。我们只知道在街头打私人电话,其计时器是有猫腻的。移动公司的计时器由谁来监督?我是消费者,你说我这个月通话有90小时28分15秒,我不相信,我们可以派代表去悄悄查验你的计时设备吗?否则,移动公司,我凭什么相信你?
       据权威专家披露,对移动公司而言,手机漫游所产生的营运成本非常低微,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也就是说手机“漫游费”完全可以不收。而“漫游费”为什么至今还象大山一样压在消费者头上?
       移动公司以及电信部门公布话费标准,从来都是说一半藏一半。如果移动公司今天宣布通话费0.12元/分钟,你千万不要当真,那一定还有没告诉你的费用。不信,结话费的时候你就明白了。这真是邪门了,我泱泱大国,怎容许这些奸商长期欺骗百姓?照此逻辑,出租车公司完全可以公布车费标准为0.40元/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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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9 15:56: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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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9 23:39: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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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9 22: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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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9 19: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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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20 19: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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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20 22: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离谱`[em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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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20 00: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哈[em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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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22 13: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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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22 13: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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