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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童年的蟋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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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1 02:27: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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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七十年代,我还是一个撒尿和泥的小顽童。学校的课程松得很,每天六节课,好象作业也很少。大人们都忙于“抓**,促生产”,整天绷着阶级斗争的弦,拉着阶级斗争的脸,没有心思理会日后不知是“上山”还是“下乡”的小屁孩。这样,玩乐就成了我们一班小伙伴的主题。

    玩什么?那时没有电脑,没有玩具,但可玩的花样其实也很不少,象打打弹子,摔摔纸角,滚滚铁圈什么的,甚至捉密藏,洗海澡,偷桑葚,反正只要能按时回家吃饭就成。现在回想起来,玩的时间最长,心神投入最大的算是斗蟋蟀了。

    蟋蟀,在我们那里是叫做“蛐蛐”的。它凶猛好斗,两雄相遇,必有一番龙争虎斗,大打出手,直至一方败退或伤筋断肢为止。争什么呢?自然不会是官爵禄位、主义思想,但对妻室美色、地盘领地的占有和贪婪,这个小生命却与我们顶级动物一样地强烈,大是大非问题,容不得半点妥协与含糊。

    这斗蛐蛐的关键其实是在捉蛐蛐,不辞辛劳是自不待言了,通常是天蒙蒙亮就要上山,专往犄角旮旯里钻,草丛中的露水把裤脚打湿,头上沾几个蓬棘,手上扎几根毛刺,是司空见惯的。最重要的还是要有眼光,在满山遍野此起彼伏的蛐蛐的鸣唱中,能敏锐地分辨出哪只是大王,哪些是喽罗。一般说来,叫声低沉洪亮,有如男低音者为佳,而发音轻浮,唧唧喳喳者为劣;地势险恶,周围同伴很少,称孤道寡的乃王者,而群居而栖,与广大人民群众打成一片者,十之**也就是草民了。

    选准目标,就该动手捉拿了。捉蛐蛐的方法大体有三种,简而言之,一逗,二灌,三掘之,逗是指用草茎伸入洞中挑逗,让它误以为有敌来犯,一路咬将出来;若此法不灵,还可以用水攻——掏出家伙,以尿灌之;再不灵,就只好用笨办法了——开挖吧!当然,诸法用尽,两手空空,也确实让人恼怒,干脆一通乱脚,跺它个稀巴烂——反正也不让别人得着。

    待收获累累回到家中,饭也顾不上吃,先进行一轮轮的比武选拔——联赛制与杯赛制相结合,根据比赛结果,给它们安排交椅,封上官衔——那时对“官爵”的分类了解不多,就简单地按1号、2号、3号……之类,各归其位(广口罐头瓶)了。好了,万事大吉,可以找蛐蛐同好、死**来一决高低了。

    既然是游戏,就得有级别,有层次,讲重量级。若水平相当,自然是你“省长”我“部长”,你“处长”我“县长”地对等厮杀;而对瞧不上眼的玩家,则随便拿个小“科长”,甚至小“股长”应付一下,也不算什么辱没,玩完了随手赏他一只坐不上官椅的小“科员”,还博得满心的感激——下一次评选红小兵小队长,这一票就算稳了。

    在小孩子的心目中,输赢是很重要的。拥有一只百战百胜的常胜将军,那在学校、街邻里是极神气的,完全可以摆一副与现在某些“公仆”差不多的嘴脸,让鞍前马后的FANS帮着写写作业,代着值次日,都是没什么问题的。野心大点,红小兵组织改选时,还能搞个贿选什么的,过过当官的瘾。

    在当年,我是以胆大心细、痴迷疯狂而闻名于当地斗蛐蛐一族的。为我赢得赫赫威名的是一次公墓探险,不知听了谁讲,死人堆里的蛐蛐是最凶猛的,就欲纠集几个死**同去,谁知几个平日豪情干天的主儿都做了缩头乌龟,已经迷“蛐”成瘾的我岂肯罢休,一咬牙,就壮壮胆子孤身前往了。

    天还未亮,我骑单车狂奔二十余里,直扑市郊的公墓。公墓外是一片苗圃,密密地种满了塔松,黑黝黝的,象一排排伫立无语的人影,一阵冷风吹过,飒飒作声,阴森而恐怖。我强打精神,胡乱捉了几只蛐蛐,就飞一般地逃离了。说来也巧,还真逮了几只上品,凶猛好战,无往而不胜,再加上对公墓探险绘声绘色、夸大其辞的宣扬,一时间我就声名雀起,誉满“蛐”坛了。

    但祸兮福之所倚, 福兮祸之所伏,好景不常,终于“出事”了。有一堂自习课,我与一同好溜到校园的角落,撅着屁股斗蛐蛐。鏖战正酣,忽觉背部辣辣的,有点异样,略一偏头,只见我们的校长,一个身材臃肿的中年妇女,正透过厚如瓶底的近视眼镜,放射出冷峻愤怒的目光。接下来的事情,就是依程序而行了,先是被“双规”,到老师办公室交代问题,写检查,到班里念检查,然后就是组织处理——及放学时,我已经无官一身轻了,贿选来的小队长被当众罢免了。

    待我磨磨蹭蹭回到家中,我们那个多嘴唠叨的班主任正与父母表情严峻地对坐着,真是可恶之极!而我父亲的处理方法简单而凶狠,他揪住衣领,将我提到窗外,将成排的蛐蛐罐一个一个地,恶狠狠地摔个粉碎,然后拍拍手,弹弹溅在裤脚的泥土,说了句“你收拾干净了”,就径自回屋了。

    自此,蛐蛐的鸣唱就离我远去了。城市的建设越来越快,钢筋水泥的高楼大厦已爬到半山腰了,城市里看不到什么泥土了,蛐蛐自然就被放逐了。而社会的大气候也发生了变化,开始号召“向科学高峰攀登”了,学习愈来愈紧,确实也是无暇旁及了。

    长大后,看了鲁迅先生《伪自由书》里《观斗》一文,说中国人是爱斗争的,爱看别的东西斗争。并以斗牛为例,中国与外国不同,西班牙是人和牛斗,我们是使牛和牛斗,自己不与斗,只是看。便仿佛被击中似的了,回想起童年的荒唐,很觉惭愧。但转念一想,人与牛斗,自己无胆;人与蛐蛐斗?似乎也不太象话;那么人与人斗呢?此风更不宜长。横竖没琢磨出什么哲理来,就含糊过去撂下了。

    前些日子,妻子单位的一、二把手不知为了什么事,整日明争暗斗,辣手迭出,斗得跟乌眼鸡似的,单位里一片乌烟瘴气。妻子下班回来就絮絮叨叨地讲这二位的最新战况,而我正在赶写一份材料,实在是不胜其烦,就脱口骂了句粗口:“靠!这些狗官,还不如让他们去斗蛐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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