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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版车贩子检举及公告专贴,本期主角:摩托长途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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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7 14: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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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二手版各版主及坊里各管理人员的长期监测和证据搜集,<font color="#ff0000"><strong>我们有理由相信Man11和ZXCV两人为近期二手版较为活跃的二手车车贩子,根据坊里的明令版规,是禁止车贩子在二手版发布车辆买卖帖子的。</strong></font>所以,请你们从此刻开始重新按照版规规范自己在二手版的一举一动,如若继续违规,我们将进一步采取删贴、屏蔽、封ID等惩罚性举措而不再另行通知!如果你们认为自己是无辜的,有充分理由可以为自己辩护,我们欢迎在本贴以回帖的方式进行申诉。但对于非当事人自己所发布的所谓“佐证”和“辩护”,我们仅作参考。至于万一有人又想趁此机会小题大作、连群结**恶意扰乱坊里交流气氛和秩序,我们将严惩不怠。同时,本贴将长期置顶,欢迎广大车友积极检举其他怀疑车贩子或者其他违规现象和ID,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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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2-21 1:57:33编辑过]
 楼主| 发表于 2006-10-7 14:2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以上两人的近期卖车帖子,我们即日起仅作警告性锁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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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8 01: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星云</i>在2006-10-7 17:58:00的发言:</b>
以上的回复早在预料之内。</div>您的回复也在意料之内!所以才说社会主义好嘛 看来佛山也要成立一个什么XX机车社,这样卖车才不会被删贴啊~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0-8 1:20:0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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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8 02:04: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星云</i>在2006-10-7 21:33:00的发言:</b>
  感谢你提供的资料,虽然其中我都略知一二。 但要知道,Man11的额头上并没有凿着“非车贩”三个字,而坊里象你这样了解其背景的人为数并不多,所以此帖发布的其中一个目的也是让当事人能给其他人一个说法,因为在不了解他背景的人眼里,他和其他车贩并无区别。因此就有了不少人向我们投诉——为什么我卖多几部车就不行,那个Man11就可以? 个人认为,帮朋友发帖卖车,为了避嫌,应该留车主自己的电话,而不是留经手人(中介)电话。起码我代友卖车或者卖物都是这样做的。 如果留的是经手人(中介)电话,那么该经手人是否长期通过这种方式从中牟利,那就很难说得清了。正所谓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但他(其他人)不知。</div>  避什么嫌!我从不帮朋友发帖卖车!!!我玩车不低于60台.车都是我的!该留谁的电话!?.买卖自由!你喜欢怎样都可以!佛山也不要成立一个什么XX机车社!有我一个MAN11就足够!路上当主角,寂莫但快乐!  [em04][em04][em04][em04][em04][em04]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0-8 10:41:1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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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8 02: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哎````做人难``做好人更难``谁对谁错?值得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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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0-8 10: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MAN11</i>在2006-10-8 2:04:00的发言:</b>
我从不帮朋友发帖卖车!!!</div>咔咔,有意思,你这样摆明就是狠狠地打了前面几个帮你辩解的朋友一个大耳光。 所以说,很多事情不要想当然,是否对错只有当事人自己清楚,旁人还是少来掺合以免越描越黑。[em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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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8 11: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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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0-8 10:52: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EPYON</i>在2006-10-8 1:18:00的发言:</b>
您的回复也在意料之内!所以才说社会主义好嘛 看来佛山也要成立一个什么XX机车社,这样卖车才不会被删贴啊~
</div> 请不要意气用事。含沙射影、指桑骂槐于事无益。如果你觉得xx机车社有违规情况,希望能明确指出全名或违规帖子链接,不要模棱两可。我在主题就说了,这不仅是公告贴,更是检举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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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8 11: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MAN11</i>在2006-10-8 2:04:00的发言:</b>
  避什么嫌!我从不帮朋友发帖卖车!!!我玩车不低于60台.车都是我的!该留谁的电话!?.买卖自由!你喜欢怎样都可以!佛山也不要成立一个什么XX机车社!有我一个MAN11就足够!路上当主角,寂莫但快乐!  [em04][em04][em04][em04][em04][em04]
</div>严重支持,同意你的观点,,,,哈~~~相信MAN11不是车贩子,,,有钱买车,,,卖多几台车就是车贩子了吗,,,哎.....世风日下,,,,做个有钱人也难啊,,,,我也经常卖车,,,今年卖了六七台车了,,,但全是我自己玩过的车,,,,迟早会有人说我是车贩子,,哎,,,可是我卖每台车都是亏本的,,,无奈,,,,,[em06][em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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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8 11: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星云</i>在2006-10-8 10:52:00的发言:</b>
请不要意气用事。含沙射影、指桑骂槐于事无益。如果你觉得xx机车社有违规情况,希望能明确指出全名或违规帖子链接,不要模棱两可。我在主题就说了,这不仅是公告贴,更是检举贴。</div>我早就向"恶势力"低头了! [em04][em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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