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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1 14: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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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font size="6">~~~~版主请进~~~~~~~为何多次删我贴!??</font></strong><strong><font size="6">我哪一点不符合规格????信息也不回一个,简直是垃圾管理!</font></strong><span style="FONT-SIZE: 12px;">+++南海卖FORCE-100++++
卖HONDA  FORCE-100可能是佛山最快的FORCE~全车改超11000元.曲轴也改了.可上130.其他也不多说了~试车就知!只走了4000多公里.有南海牌..可过户.也可以只卖车!包过户10000大元.不过户8500元.可刀.车在南海

TEL:13929933305..</span>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9-7 0:25:36编辑过]
发表于 2006-9-4 00: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系米噶</i>在2006-9-3 20:17:00的发言:</b>
这个管理员可真是够勤劳的 别的管理员删错贴要你出来解释 看得出来你的水平的确比他高但说过的话是要负责任的 我听你说违规的贴子都删完了 真的吗 要不要找几个进来给你看看啊 </div>看来你。。。。。。面子是别人给的架是自己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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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4 00: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系米噶</i>在2006-9-3 20:17:00的发言:</b>
我听你说违规的贴子都删完了 真的吗 要不要找几个进来给你看看啊 </div>求之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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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4 00: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TW</i>在2006-9-3 21:02:00的发言:</b>
但是反过来说:你没有时间在这里管理,就不要在这里做管理员了..下台吧!!!</div>欢迎举荐甚至自荐更加合格的车友申请担任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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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3 20: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遇人不淑</i>在2006-9-3 10:15:00的发言:</b>
经过有限精力下的核查,你所谓“外面随便一翻就有一堆这样的”已经全部删除。不过要注意:必须是2006年8月15日之后发的帖子。而且仅限出售帖。求购帖暂不作硬性要求。欢迎继续协助举报违规帖子。</div>这个管理员可真是够勤劳的 别的管理员删错贴要你出来解释 看得出来你的水平的确比他高但说过的话是要负责任的 我听你说违规的贴子都删完了 真的吗 要不要找几个进来给你看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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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9-4 11: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遇人不淑</i>在2006-9-2 19:59:00的发言:</b>
本贴非常具有代表性,因此特意置顶,正好一齐回答被批量删贴的其他当事人。至于帖子中不少煽风点火、不明真相却瞎起哄的帖子,已经删除。我们欢迎就事件以理智的态度进行探讨。但如果有个别人想趁着这个机会搞风搞雨,我们将绝不姑息退让!</div>你指是哪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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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4 13:35: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TW</i>在2006-9-4 12:03:00的发言:</b>
[em04][em04][em04][em04]在垃圾房里扫垃圾,这些工作是我们做的吗??!!</div>几位版主现在的义务工作的确是在扫垃圾,但什么是垃圾,相信楼上的最清楚,二手版版规已经发布了将近一个月,但违规的人占大多数,在骂人垃圾的同时请先检查一下自己的贴子是否有不合规定的地方,火气请别那么猛,开口就骂人,如果是我们版主失误,错删了哪位车友的贴子,我在此表示深深的歉意,请指出,我会报告管理员给你恢复贴子.<strong><font color="#ff0000">版 规 和 导 读</font></strong>
               
<li><font color="#ff0000">出售帖标题必须注明待售车辆所在地区、型号、价格等要素<font color="#0000ff">(如:广州10万元出售本田05 CBR1000RR)</font>,缺一不可!严禁以不知所云的标题发布帖子。</font>
        </li><li><font color="#ff0000">出售帖内容必须提供图片、车况、电话、所在地、售价等,缺一不可!</font>
        </li><li><font color="#ff0000">严禁车贩子商业广告或赢利性广告。</font>
        </li><li><font color="#ff0000">违反版规的帖子和ID,将不另行警告而进行删帖甚至封ID处理。</font>详细版规以<font color="#ff0000"><strong>《二手交易区版规和声明》</strong></font>为准  <font size="5">各位被删贴的车友,如果你的贴子内容有齐上述条件的话,请你检查标题内容是否符合规定,如果标题无注明<font color="#ff0000">售车辆所在地区、型号、价格等要素的话,被删是正常的,请改正,如果有误删情况,我会报告管理员给你恢复,对你带来的不便,请见谅.</font></font></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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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2 11: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谴责版主的霸道行为,滥用职权.支持楼主,希望大家也来评评理,我觉得楼主无做错,可能有写字眼略带一点地方习惯,但我相信只要是懂汉语的都看得懂.我以前也试过被版主无理删贴.连个警告或删贴理由也没有,就直接了当的被删了.版主有错也应该出来道歉,不要当没事发生,我已经做好被删ID的心理准备[em03][em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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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2 13:59:0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贴以后我有点百思不解.第一:大林是我的一名故友(虽是网友确是知心),他为人办事都是尽心尽力.从不徇私.更加不会做一些没必要的针对行为.但是据上面所说,文哥的确没有违反相关的规定发贴.(<li><font size="4"><font color="#ff0000">主题须注明地区、品牌、型号、价格等要素<font color="#0000ff">(如:广州10万出售本田05 CBR1000RR)</font>。严禁以不知所云的标题发布帖子。</font>
  </font>
        </li><li><font size="4"><font color="#ff0000">帖子内容必须提供图片、车况、电话、所在地、售价等,缺一不可。</font><font color="#000000">)这一些都已经有公开.为任会被删贴呢?</font></font></li><font size="4">推测:因为管理员在批量的删除违规贴子,而同时操作错误把文哥的贴给删了.   (这样的事情偶尔出错是可以理解的)建议:如果可以翻查被删贴子的,请大林翻阅一下文哥的卖车贴.如果的确是按规定发贴的,请把原贴复原以还文哥一个公道.附加提议:每删一贴都给贴方一个短信息,这样能防止很多不必要的误会.虽然是麻烦了一点,但是我在车迷网一直都坚持着删贴附短信.
   </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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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2 12: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选择性执法~~大陆流行啊~![em04][em04][em04][em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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