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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哮天犬

证照齐全以“盗抢嫌疑”扣车(第92页法院通知8.27第二次开庭)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4-15 16:05:09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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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5 16:39:30 | 显示全部楼层
就他 妈一群领正牌的土匪!难怪有钱的人都移民了!操他 妈的交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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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6 14:32:43 | 显示全部楼层
摩友很强大,支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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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6 20: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哥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一定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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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16 22:50:2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一段时间在对中山市**的外地摩托车以盗抢嫌疑扣车的政策进行法律研究,在准备资料走信访道路,下面是我找到的一些资料,请摩友们多提意见,准备好资料后将到中山市人大及市**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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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16 22:50:51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我找到的中山市外地摩托车扣车的政策出处是2005年中山市的

《中山市摩托车交通管制工作方案》下面是找到的原文条例

关于印发《中山市摩托车交通管制工作方案》的通知[2005]64号


各分局,市局机关各部门及直属单位:
  《中山市摩托车交通管制工作方案》业经市**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山市公安局
                      二○○五年五月十六日
中山市摩托车交通管制工作方案

  我市实行摩托车总量控制后,由于大量原有摩托车报废更新,加上外地牌摩托车、**摩托车涌入市内行驶,市内交通流量越来越大,城市街道已重负不堪,给广大市民正常生产生活造成越来越大的影响。为解决目前我市城区道路交通和治安管理的压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先从我市城区范围内再到全市范围对部分摩托车实行限制通行,现制定有关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在市局统一领导下,通过限制部分摩托车在市内道路行驶的交通管制措施,有效减轻城市道路交通负荷,缓解城区道路交通压力;进一步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通过发放摩托车通行证,加强对城区行驶的摩托车监管力度,有效防范由摩托车诱发的治安、刑事和交通肇事逃逸案发生。通过整治摩托车入城行驶秩序,进一步根治市区道路摩托车交通秩序混乱、非法营运等现象,从而建立中山文明畅通安全的优良交通环境,推进我市创建全国首批文明城市工作。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限制部份摩托车通行交通管制措施领导小组,组长为王志强常务副局长,副组长为交警支队卢一夫支队长,成员单位:市局指挥中心、交警支队、巡警支队、刑警支队、治安科、法制科、各分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警支队交通控制指挥中心。负责人:李志坚。

  三、工作内容和措施
  (一)工作内容
  1、限制部分摩托车进入市内交通密集区域行驶,摩托车在国道、省道通行不受限制。
  2、所有进入限制区域行驶的摩托车必须办理摩托车通行证,无通行证进入限制通行区域行驶的摩托车,按违反交通通行规定处罚。
  3、公安部门对无通行证进入限制通行区域行驶的摩托车予以暂扣,消除治安、刑事违法嫌疑并接受交通违法处罚后再予以放行。
  限制通行时间和范围
  第一阶段从2005年6月1日起,先限制城区范围部分摩托车通行。
  限制范围:东起中山六路陵岗路口、中港大道五星路口;南起105国道环城花坛;西起富华道沙溪溪角花坛、博爱路龙瑞路口;北起东明大桥、105国道沙朗花坛。
  第二阶段,城区实施限制部分摩托车通行后,各镇区根据当地交通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本地限制摩托车通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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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16 22:51:15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条例发行已经9年了,特地到中山市公安局网站询问是否有修改或变动,得到答复是没有收到修改或变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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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16 22:51: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机动车违反禁行指示行驶的处罚根据《交通安全法 》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有关规定,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 标线指示的,可处以20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并扣3分。
  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 标线指示的,可处以20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并扣3分。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五)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 标线指示的;
  (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很明显机动车违反禁行指示行驶国家的法律法规的处罚是没有扣车这一条的,
中山市**外地摩托车扣车的政策是违反《交通安全法 》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有关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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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16 22:51:55 | 显示全部楼层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05号)
中第二十五条第五款,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交警可以扣车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注明扣留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二)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第二十三条中,第一项,就是要求执法者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的违法基本事实。所以你要申明,要求交警讲出盗抢嫌疑的违法事实,如不能告知,你再申明,属于违法扣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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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16 22:52: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而中山市的外地车扣车政策,不顾车主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直接扣车明显是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违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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