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账号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moto霆少

通缉。偷盗以及卖车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7-30 18: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直接杀过去就好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30 21:00: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只是代他发贴,我并不认识他!!
360截图20130730195558906.jpg
360截图20130730200015421.jpg
360截图20130730200120921.jpg
360截图20130730200151703.jpg
360截图20130730200225000.jpg
360截图20130730200238937.jpg

点评

那你应该联系楼主想想办法把偷车人找出来啊  发表于 2013-7-31 01:1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30 21: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我发的这贴,能帮你找回失车,那我很高兴!!但是,希望楼主不要把好人当贱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30 21: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唉。。不知道说什么好!反正,还是那句,人在做!天在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30 21: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严重要求楼主还我本人清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30 22: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真的一样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30 22:59:56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楼主尽快处理好这件事,还本人清白!!!人在做!天在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30 23:00:05 | 显示全部楼层
捉到打死他,偷车的最可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30 23:06:48 | 显示全部楼层
直接杀过去,哪里用废话这么多呢。 祝车主早日寻回爱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31 00:4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已经打草惊蛇。楼主应该扮买家直接提车走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账号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摩托坊(MOTOF.cn) ( 粤ICP备2020133911号-1 )

GMT+8, 2025-8-3 01:18 , Processed in 0.012888 second(s), 5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