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账号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077|回复: 12

铃木之家杯“在路上”2013春游征图大赛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3-7 16:42: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注册成为摩托坊论坛会员,结交天南地北好机友,和广大车友分享你的精彩图文游记,和众多摩坛大神交流玩车心得!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账号

×
本帖最后由 铃木之家 于 2013-3-14 14:08 编辑

风轻轻地吹拂,细雨悄悄地滋润……春天来啦!
在这春意盎然的日子里,铃木之家将迎来一周岁生日,铃木之家深深地感受到了您的关爱!
为了与您共同分享铃木之家上线一周年的喜悦,特举办铃木之家杯“在路上”2013春游征图大赛活动。

活动时间:
2013年3月9日-4月11日      春游活动组织开展及跟帖时间
2013年4月12日-4月17日    评比时间
2013年4月18日                 奖项公布时间
2013年4月19日-4月25日    奖品发放时间

作品要求:
1、内容健康,有独特的视角和视觉体验:充分展示人、摩托、自然和谐画面,传递出摩托独有的随心和自由,传递出春的气息。
2、要求说明拍摄时间及地点,力求图文并茂(最好对每一张参赛图片都有文字描述)。

3、图片中须有摩托车
4、须是作者原创,严禁抄袭,其图文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自负。

参赛方式:到铃木之家网站相应比赛贴跟帖
跟帖要求:为方便车友们看帖,作品请精选后上传;不得含相同或高近似度场景的照片;每人提供参赛作品最多为6张。如有其他未尽事宜,随时补充完善后公布。

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价值800元铃木文化品
二等奖2名:价值500元铃木文化品
三等奖3名:价值200元铃木文化品
纪念奖10名:价值59元的春秋手套一双

评选办法:
本次大赛由特邀评委组成评委团,按照分数由高到低评出6名大奖和10名纪念奖。

参赛须知:
济南铃木对全部参赛作品具有使用权,参赛会员须配合济南铃木要求提供原版照片。

春季郊野,万木吐翠,芳草茵茵,百鸟争鸣,阳光和熙,空气清新……还等什么?让我们骑上爱车带上家人、约上友人一起走进春天吧,深入春天的怀抱,感受春天的气息!让心中的激情与希望,再次被季节点燃!

铃木之家杯“在路上”2013春游征图大赛期待您的参与
铃木之家在路上春游改.jpg




 楼主| 发表于 2013-3-7 16:44:54 | 显示全部楼层
@每天一杯雀巢 @刘多莉亚 @澄儿2010
快来参加铃木杯“在路上”2013春游征图大赛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3-7 16:49:30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惜太远不能前往助兴,祝活动圆满成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3-7 20:25:2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看能不能发一张上来`~~`俺也是铃木车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3-7 23:07:42 | 显示全部楼层
嘿嘿,喜欢出游的又有单反了人,可以骚一骚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3-8 12: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摩风距离 发表于 2013-3-7 16:49
可惜太远不能前往助兴,祝活动圆满成功!

在当地春游,然后去铃木之家跟帖就可以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3-14 14: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应大家要求:铃木之家跟帖时间截止到4月11日,清明长假旅游回来有时间整理照片了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3-18 10: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呉·..少 发表于 2013-3-7 20:25
我看看能不能发一张上来`~~`俺也是铃木车呢`~`

欢迎参加铃木之家杯“在路上”2013春游征图大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3-23 12:00:39 | 显示全部楼层
在那个板块发都可以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3-31 10: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虹@魔鬼 发表于 2013-3-23 12:00
在那个板块发都可以啊?

不可以额,只能到铃木之家网站相关比赛贴跟帖才可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账号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摩托坊(MOTOF.cn) ( 粤ICP备2020133911号-1 )

GMT+8, 2024-5-28 11:56 , Processed in 0.021222 second(s), 6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