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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对广州市继续实施“限摩”、“禁电”措施通告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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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5 23:47: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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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对广州市继续实施“限摩”、“禁电”措施通告意见的公告
2011-09-28 11:04:00  浏览次数:167  来源:广州市公安局
文章摘要:广州市目前限制摩托车通行(以下简称“限摩”)及对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不予登记、不准上道路行驶(以下简称“禁电”)有关管理措施实施以来,得到了广大市民的支持,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带动了我市社会治安、交通状况等方面不同程度的好转。根据广州市目前的交通状况及交通管理的需要,有必要继续实施“限摩”、“禁电”措施。
选择字号:放大+ 缩小-关键词:征求意见公告广州
广州市目前限制摩托车通行(以下简称“限摩”)及对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不予登记、不准上道路行驶(以下简称“禁电”)有关管理措施实施以来,得到了广大市民的支持,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带动了我市社会治安、交通状况等方面不同程度的好转。根据广州市目前的交通状况及交通管理的需要,有必要继续实施“限摩”、“禁电”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广州市实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限摩”、“禁电”通告进行了修订,新通告(见附件)保持原有“限摩”、“禁电”的限行措施不变,仅对部分表述作修改,通告内容更加精简。根据《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规定,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1年9月28日至10月7日(10天)。

二、意见反馈途径

(一)信函: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726号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勤务管理处“公众意见征集组”收(邮编510640)

(二)电子邮件:gzgajj@163.com。

附件:1.关于广州市限制摩托车行驶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2.关于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不准上道路行驶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关于广州市限制摩托车行驶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为缓解我市市区道路交通压力,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我市继续实施限制摩托车行驶的有关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天24小时禁止外市籍摩托车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含增城市和从化市)行驶。

二、全天24小时禁止摩托车在下列区域范围内行驶:

(一)广州市区(含所指路段):东至黄埔、萝岗区与增城市交界处;南至海珠区、黄埔区与番禺区交界处;西至荔湾、白云区与佛山市交界处;北至北环高速公路(沙贝海至增槎路路口)、增槎路(北环高速公路路口至西槎路路口)、西槎路、石潭路、黄石西路、黄石东路、白云大道(黄石东路路口至同泰路路口)、同泰路、同宝路、沙太路(同宝路路口至中成路路口)、中成路、中元路、天源路(中元路以北)、广汕路(天源路路口至开创大道路口)、开创大道(广汕公路至广深高速公路路口)、广深高速公路(开创大道以东)。

(二)广州大学城区域内限制摩托车行驶的具体措施请参见穗公〔2010〕71号通告。

三、除执行任务的**用摩托车外,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特此通告

  二〇一一年月 日



附件2:

  关于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不准上道路行驶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含增城市和从化市)继续实施不准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除外)上道路行驶的措施。

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特此通告

  二〇一一年 月 日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5 23:48:56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s://www.gdga.gov.cn/jwzx/gdjx/gzsj/201109/t20110928_541588.html#
各位车友看看,ZF发表一公告点击量不足200,基本上是废纸一张,毫无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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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5 23:56:32 | 显示全部楼层
例行公事罢了。。估计J**M还得继续实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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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6 00:01:21 | 显示全部楼层
会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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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6 00:19:01 | 显示全部楼层
例行公事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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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6 00:24:18 | 显示全部楼层
都癫的,汽车明显污染比摩托摩大,汽车明显对交通拥挤的影响比摩托大,

不想摩托乱串,那就得学其他发达国家对考摩托车驾驶证的人员进行专业正规的培训,

其实这都不是理由,最简单的理由就是我们摩托挡领导的AUDI车的路了,整得领导心烦,还有就是达官贵人们花几百万买架意大利的所谓超跑,居然跑不赢十零万的日本摩托,你叫他们脸往哪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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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6 00:36:3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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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6 01: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矛盾每一个国家都有,政策方向如此,令人叹奈何,唯有偷偷的爱,大家继续的爱下去,若干年过去回看自己的摩托生活,那是人生的一种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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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6 01: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简直是自欺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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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6 01:30:5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是单方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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