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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南海蛇王

警告..风行版主南海倾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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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3 16:55:56 | 显示全部楼层
风行机车好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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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3 17:28:1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个声明,又无损害个人名誉,应该是无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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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23 18:18: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南海蛇王 于 2010-10-23 18:25 编辑

如果哪天你们看见本人南海蛇王江海林打着风行机车社的旗号露面.千万不要靠近.因为是骗子正在行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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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3 18:30: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灰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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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3 21:36:2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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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3 22: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這算不算是“窿里雞作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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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3 22: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钱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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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3 22:43: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围观。。。围观。。。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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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3 23:03:38 | 显示全部楼层
就好像是···两个车友会在战斗一样啊~
非常激烈!
郁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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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3 23:06:55 | 显示全部楼层
网上发帖中公布了别人大量个信息:包括姓名、电话、职务、年龄等,不少被公布信息的当事人表示,信息被公布后,他们不断接到各种电话,严重影响了其正常生活。

律师点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隐私,属于侵害公民名誉权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在此事件中,发帖者未经当事人允许,擅自公布他人的姓名、电话、职务等信息,属于侵害他人姓名权、名誉权等行为。只是大部分当事人不愿意通过繁琐的诉讼途径起诉发帖者。
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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