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账号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东莞阿峰

几点建议,请大家多发表见解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04-10-17 15:0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就先动手搞第一跟第三点,那么第二点呢?怎么不见主人出声呢!其实笨笨一号我也没见过他的本人,也没跟他聊过,只是看他发贴挺认真的,也挺关心摩托坊,所以推荐了他.至于阿永,觉得他对旅游挺热情的,也就挑了他.
其实在我们的论坛里还有人适合做版主的,比如高明29.希望大家对这话题多发意见,只要出发点是关心摩托坊前途的就可以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4-10-17 22: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东莞阿峰在2004-10-17 15:04:05的发言:
那就先动手搞第一跟第三点,那么第二点呢?怎么不见主人出声呢!其实笨笨一号我也没见过他的本人,也没跟他聊过,只是看他发贴挺认真的,也挺关心摩托坊,所以推荐了他.至于阿永,觉得他对旅游挺热情的,也就挑了他.
其实在我们的论坛里还有人适合做版主的,比如高明29.希望大家对这话题多发意见,只要出发点是关心摩托坊前途的就可以了.
是的,我们怎会漏了第二点的?????支持笨笨兄做。
至于我,一句话---------未够班!!
多谢老板抬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4-10-17 22:45: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阿永在2004-10-17 15:48:29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东莞阿峰在2004-10-17 15:04:05的发言:
那就先动手搞第一跟第三点,那么第二点呢?怎么不见主人出声呢!其实笨笨一号我也没见过他的本人,也没跟他聊过,只是看他发贴挺认真的,也挺关心摩托坊,所以推荐了他.至于阿永,觉得他对旅游挺热情的,也就挑了他.
  其实在我们的论坛里还有人适合做版主的,比如高明29.希望大家对这话题多发意见,只要出发点是关心摩托坊前途的就可以了.


极力支持第1、3点。
至于版主嘛,因本人没时间打理,实在无法胜任,有负峰哥所托。我慎重推荐高明29,他明年不是也要去银川嘛,看来也是旅游爱好者,我看好他。
[/quote]我的阅历还不够的,做不了旅行版主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4-10-19 08: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气不旺的版里面都有好多文章有用,不要删了转到其它版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4-10-19 11: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笨笨一號在2004-10-18 10:40:27的发言:
        笨笨我和和位兄弟一样极力支持第1、3点。
      
       非常感谢峰哥和各位兄弟们对我的信任和厚爱!自从我注册加入到摩托坊的那一刻起,我就已把摩托坊当做是我自己的家,既然是我的家我就有责任去关心她,呵护她,爱护她,我就要想尽办法让她健康的成长……..。也就因为我爱她,版主一职我不敢接受,因为我深知自己的能力……..!请峰哥和JOE及各位兄弟另请有能力的其它兄弟来担任暂缺的版版主。当然我会一如即往的关心,呵护,爱护这个家!再次感谢峰哥和各位兄弟们对我的信任和厚爱!



可能笨笨误会我意思了,我的意思是想交流版和旅行版各增加1个版主,这样有利于贴子的管理和增加人气.暂缺版主的版可能会取消,如到时再增加版面的话也会找合适的人做版主的.

先这样定了好吗?笨笨一号做交流版的第二版主,高明就做旅行版的.赞成的请举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4-10-19 11:0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应是高明29,嘻嘻,不好意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4-10-19 11: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OK!I   DO。接受峰哥的好意。

不过我对网络的各方面还不是很熟悉,还要摸索一段时间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4-10-19 16: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自由人"这个理由好哦!既然笨笨兄不想做版主,我也不加以免强了,我也知笨笨兄一定会为摩托坊出全力的.那么大家就看看还有谁能为摩托坊做这份差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4-10-19 16:28: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高明29在2004-10-19 11:46:21的发言:
OK!I   DO。接受峰哥的好意。

不过我对网络的各方面还不是很熟悉,还要摸索一段时间哦!


嘻嘻!以后就辛苦你了!如果做得好,你就得请坊里的兄弟们喝酒咯![em0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4-10-19 17:02: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东莞阿峰在2004-10-19 16:28:27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高明29在2004-10-19 11:46:21的发言:
OK!I   DO。接受峰哥的好意。

  不过我对网络的各方面还不是很熟悉,还要摸索一段时间哦!


嘻嘻!以后就辛苦你了!如果做得好,你就得请坊里的兄弟们喝酒咯![em00]
[/quote]老板,还没有其它兄弟表态哦,这么快就落实?老板大晒?呵呵~~

另外你的理论有点怪哦,做得好不是大家请我喝酒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账号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摩托坊(MOTOF.cn) ( 粤ICP备2020133911号-1 )

GMT+8, 2025-6-18 19:38 , Processed in 0.011550 second(s), 4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