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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交警支队到现在还未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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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0 23:26: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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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人于2012年7月4日13:28:50、问政市公安交警支队,对于报废后摩托车排量上牌问题,市公安交警支队网络发言人于2012年7月9日10:24:55、回复本人结果为:中山市从1999年开始停止摩托车注册登记业务,并于2003年允许报废更新。相关文件中对准予更新的摩托车排量标准为90c至200c,这也是考虑到排量大小跟城市污染有关系等原因。
    二、可是经过本人查找了关于国家对摩托车上排的相关资料,发现市交警支队网络发言人回复的问题存在不合理性和回答问题含糊。
    三、经了解,国家公安部102号令《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一:注册登记、第七条规定: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四)车辆购置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凭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国家公安部102号令《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一:注册登记、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证明、凭证无效的。(二)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发动机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三)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合的。(四)机动车未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五)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数据不符的。(六)机动车的型号、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有关技术数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七)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八)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九)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十)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四、到了中山市**,**出于为保障道路交通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公安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布的《摩托车报废标准暂行规定》和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省公安厅、省环境保护局发出的《关于转发<摩托车报废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粤经贸贸易[2002]54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中山市市**办公室于2003年3月9日发布了中府办[2003]18号文《转发市公安局关于摩托车报废标准暂行规定的实实施方按通知》。
    五、该通知第六条:摩托车报废更新的第五点:更新的摩托车必须是国家经贸委批准列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品牌型号,且经市环保部门核准备案的发动机排量在90C以上的四冲程新车。对于这通知在发布后有没有对约定的排量进行过修改,经过在地方**法规及文件里查询中山市**发布了中府办[2003]18号文《转发市公安局关于摩托车报废标准暂行规定的实实施方按通知》后都没有在发布过对于这通知的修改。
    六、中府办[2003]18号文里提及提高我市机动车的质量,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确保道路交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想做为中山市民我也希望生活在一个环境优美的城市,这点**提出来也是为了市民。
    七、出于本人对摩托车的热爱,可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山市对摩托车不准予再上牌,所以不得不让自己放弃拥有一辆好点的摩托车。现在可以换车本人个人认为250cc以内好一点的摩托车只有豪爵铃木俪驰(GW250)该车是在国家生产目录中,已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国三),也就说这车是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地方**的政策。我想问为什么市公安交警支队网络发言人答复的结果(对准予更新的摩托车排量标准为90c至200c)和我自己所查到的结果为什么不一样?
    八、地方法规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一律按国家法律法规办事,在机动车上牌的国家法律法规里没有排量限制的。只要该型号车辆有在国家目录备案,就可以上国内牌照。请问是否属实?

发表于 2014-9-21 00: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问题解决不了就好像犬哥一样.....法庭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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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1 00:25:44 | 显示全部楼层
JC都是T**C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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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1 01:56: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又不限法拉利,林宝坚尼呢?  这就是地方土政策,换句说话就是说,我是中山shi长,我说了算,guo法算个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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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1 08:31:46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解决不了就法庭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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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1 10:54:45 | 显示全部楼层
唉!只能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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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1 11:24:1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接暴力组织通知。明年取缔g匪。因g匪犯下反人类罪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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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1 15:08:3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额,T**C的人……………!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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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1 19: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都是意料之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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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1 19:58:06 | 显示全部楼层
唉!只能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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