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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今日起严禁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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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15 13: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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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担任“禁电令”主发布人的广州市交警支队长刘敬军被全城媒体包围采访。郑启文 摄 广州下月起电动车上路罚50元 违法上路有15天纠正教育期 ●本月15~30日为纠正教育期●若拆除电池仍可蹬踩上路 时报记者 何雪华 昨日下午,广州市**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广州“禁电”一锤定音:今日起,广州严禁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上路行驶,不予登记发牌。今明两天将在报纸发布《关于对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不予登记、不准上道路行驶的通告》。  

根据《通告》,禁电范围最终确定为广州市全市行政区域内(含从化市和增城市);而对市民已购买的电动自行车不作任何赔偿或回收。为方便市民处理现有电动车,交警对违法上路的电动自行车有15天纠正教育期。对于将电动自行车拆除电池和助力传动系统的,仍允许当普通自行车上路。 焦点问答 旧电动车不赔偿不回收 信息时报:“禁电令”生效后,广州市有考虑对现有电动自行车进行赔偿或回收吗?市民应该如何处理手中的电动自行车? 广州市交警支队长刘敬军:没有赔偿也不打算回收。市民除了可以转卖电动自行车外,广州还特别允许车主将电动自行车的电池及其助力传动系统拆下,还原成一辆自行车,蹬踩使用。 小区学校同样要“禁电” 信息时报:小区、校园、单位内部等可以成为“禁电特区”吗? 刘敬军:这是不允许的。交通安全法规定,公路、城市道路、单位管辖但允许社会车辆通行的如广场、小区、校园等都是交通法规管理范围,“禁电”令不会对小区、学校除外。 信息时报:与广州一样是特大城市的北京和上海都没有“禁电”,广州为什么要禁呢? 刘敬军:广州不是国内唯一“禁电”的城市,福州、珠海都禁了,而北京只在四环外允许电动自行车上路;上海一直没有“禁电”,这造成其很大的交通压力。而广州是根据自己的城市发展规划需要考虑,这也是根据绝大部分市**见所作出的决策。 信息时报:今天起交警开始纠正教育,那么15天的教育期过后,电动自行车上路会如何处理? 刘敬军:首先,对于违反《通告》,违法上路的合乎标准(电池作助力、有脚蹬、时速低于20公里/小时,车身重量不超过40公斤四条件缺一不可)的电动自行车,交警将要求出示正当来源的等,罚款50元;如果无正当来源证明,最高可扣车处理。而对于那些超标的电动自行车,以机动车违法处罚,要求出示机动车驾驶证,否则是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最高可处以行政拘留。 万户**调查:七成支持“禁电” 昨日,广州首次公布万户电动自行车管理**调查结果,这是广州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开展的电动自行车管理专项**调查,该项调查的对象为年龄16岁以上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的居民。 (1)公共汽车是目前市民出行最主要的交通工具 公共汽车:59.1% 自行车:14% 步行:8.4% 摩托车:7.6% 私家车:4.2% 地铁:3.5% 电动单车:1% (2)大部分受访市民支持限制电动自行车 支持:70% 无所谓:13.7% 不支持:16.3% (3)限制电动自行车对大部分市民的生活影响不大 没影响:58.5% 影响不大:32.2% 影响较大:5.6%
发表于 2006-11-16 02: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七成支持禁電"----這七層應該都是開奔死上班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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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15 22:5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快就会杀到江门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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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16 00: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社会..[em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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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15 23: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往后日子怎么过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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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15 22:4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没有选择交通工具的权利可怜的中国人 [em02][em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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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16 08: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昨天还在马路上看到这句话<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当时真的觉的可笑 [em05][em05][em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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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15 16:26: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Nikko</i>在2006-11-15 16:20:00的发言:</b>
不如连自行车一块禁了吧,全民健身,一起走路。。。。。 [em03][em03]</div>说得好 大力支持把自行车一块禁了 全民健身,一起走路``` 哈哈```[em04][em04][em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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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15 16: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如连自行车一块禁了吧,全民健身,一起走路。。。。。 [em03][em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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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15 13:2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哎,马上就要J**M了,真是悲哀啊!![em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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