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账号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425|回复: 10

关于J**M:拿什么拯救你,我的摩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6-20 23:52:5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注册成为摩托坊论坛会员,结交天南地北好机友,和广大车友分享你的精彩图文游记,和众多摩坛大神交流玩车心得!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账号

×
前言: 中国的“限摩、J**M”历程是北京从1985年开始的,后来者接踵而至,目前已经有148个城市加盟,禁限封杀没商量,使整个行业胆战心惊,岌岌可危。在文明、民主、有序的名义下,J**M限摩何时休?引起了民众的质疑和关注。
    最近看到越来越多一线城市的车友为J**M痛惜交加,二线城市也部分开始禁行,搞得我们这些三线城市也人心惶惶。中国摩托,曾作为国民GDP命脉之一,现在是怎么了?
    要说立法J**M,我来跟你论论法。按现行《道路交通管理法》的规定,摩托车是有权挂牌照上路行驶的,而不给摩托车上牌照则明显违反了该法的相关规定。国家对机动车辆实行登记制度,只要车辆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准予登记的各项条件,有关部门就应依法为之办理登记手续。法律为最高准则,权威性是最高的,地方性法规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不能相违背,否则无效。车管部门如果不给摩托车发牌照,那就是行政不作为,是胡乱作为,是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如果处罚上路的摩托车,那是滥用权力,同样也是违法行为。
    按照我国《宪法》要增添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的内容,而J**M这样的做法,似有变相剥夺公民私有财产的嫌疑。文明理性有它固有的精神品质。行政行为应该如何管理,应该如何受到法律监督?假如每一个人都失去了个体的尊严和选择,那么任何一种制度都可能成为群体性暴虐的借口。然而,抱着法不责众的心理,尽管正当性遭遇质疑,J**M还远远没有成为过去式。
    论国情: 摩托车已经不是简单的代步工具。上下班用的是摩托车,载人用的是摩托车,往居民家里送大桶水、液化气瓶、报刊用的是摩托车…… ZF是否为那些买不起私家车、打不起出租车、不能用摩托车(助力车)、上班又很远又要接送孩子的小老百姓想过?
    再者,摩托车发展到今天,已经成为了一种文化,人们不止用它来谋生,更是我国发展经济的一条开阔路。究竟zf凭什么就那么针对摩托车,非要一竿子打死一群人?究竟是汽车省还是摩托省?是汽车挤还是摩托挤?禁了就能万事大吉?禁了摩托,助长了非法的电动车、助力车,是人民对ZF的办事服务的能力匪夷所思……我国闻名亚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说,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看政策是否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是否有利于先进文化的发展。地方Zf现在这一做法就是背道而行,若不及时改正,依旧我行我素,必引起群众公愤,失去其公信力。
  后话:民是水,官、ZF是舟,水可载舟亦可覆舟。身为平民百姓的我们必须团结起来,让高层们听到我们的呐喊,听到我们的力量,我们要为自己的利益而斗争。
  今晚睡不着,有感而发,好多都是从网上抄来的,希望能听到大家一齐为摩托行业呐喊的声音。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发表于 2014-6-21 00: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法制科查询立法依据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6-21 00:34:43 | 显示全部楼层
都这么多年了,谁管得了啊?在中国有钱就有人权,像上海以前一样有一群富豪跟政 府打官司,虽然是赢了,但规定上个摩托车牌要十几万,一般人谁玩得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6-21 01:04: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小车车位能停6台摩托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6-21 02:24: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大多昏官,哪会体恤一众摩民疾苦//管治无力,一刀切之,贻笑天下之我T**C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6-21 08:23:57 | 显示全部楼层
跟谁闹也不能跟GCD闹啊, 中国的最大社团,不玩死你才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6-21 08:43: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法制科查询立法依据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6-21 10: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时候想想   台湾怎么不回归   原因在于ZF无能    台湾同胞真幸福   只能羡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6-21 12:00:47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多了,就是泪。昨天一个贴,深圳车友要上牌上不了。听说要打官司了。希望能给上牌啊。我身边不玩车的人说。跟地方**打官司是打不赢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6-21 12:35: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法制科查询立法依据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账号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摩托坊(MOTOF.cn) ( 粤ICP备2020133911号-1 )

GMT+8, 2025-9-4 13:12 , Processed in 0.013512 second(s), 3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