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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侵占了我们的路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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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18 23:43: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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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 height="100%" width="100%" style="TABLE-LAYOUT: fixed; WORD-BREAK: break-all;"><tbody><tr><td valign="top"><span style="LINE-HEIGHT: 15pt;"><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100%" border="0" style="LINE-HEIGHT: 15pt;"><tbody><tr><td><span style="FONT-SIZE: 12px;"><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3" border="0"><tbody><tr><td><p align="left"><font size="3">沸沸扬扬的“J**M与**”争论了近二年的时间。主禁派说J**M有理。被禁者说**无良。有关J**M与**所牵涉的法与理,本人已在其它文章中进行了阐述(详见红网—百姓呼声《市民叫板“J**M令”是法制日趋完善的体现》《交警为何在法庭撒谎?》等文章),本人文中观点之对与错,欢迎网友评点。本人不再累述。今天,本人将从“行路权”的角度来进行评点一番。  
  人的一生,离不开“衣食住行”。为了衣食,我们每天必须离开居住之地,外出谋生。因为生活在城中之人,“床下插不了稻,卧室中养不得猪”。我们的所有生活来源,必须靠外出打工方能谋取。城市中人,“行”是居于“衣食住行”四项之首,没有行路权的保证,我们的“衣食住”的基本权力是根本无法得到保证的。只有牢房中的犯人才没有道路通行权,他们的此项权力是通过法律被暂时予以剥夺,而他们的“衣食住”之基本权力则是由国家予以保障。  
  “行”则必有道路,随着城市的扩张,城市人口的激增,城市就业竞争压力的加大,人们的活动范围也日益扩大。并且,随着社会的发展,技术的进步,各种机动车辆也日益增长。有钱有权之人,在闲暇之余要乘座“公车”或私家车外出“花天酒地”;工薪阶层每天要按时上下班及买菜购物;下岗失业之人,要打工应聘,以谋三餐。这一切,使城市中有限的“市民共有财产——道路”逐步成为了“稀有资源”。出于如何瓜分道路通行权这个大背景之下,才产生了具有“中国特色的J**M令”的出台。  
  长沙市“J**M令”出台以前,全市机动车为27万台(包括16.8万台摩托车),J**M令实行不到二年的时间,长沙的道路堵塞情况更为严重。市民的基本出行权不仅没有得到保障,反而受到更多的被侵占和蚕食。为何会出现如此情况?下面,让我来做一个不尽详细的分析:  
  **用车及的士车的过量增长,是交通乱源之一。  
  《道路交通法》将在道路上通行的人,分为三类: 即: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三大类。为保证其相对公平的通行权,故对道路划分了:行人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在十多年前,长沙市的道路基本上是行人道和非机动车道占全部道路的一半左右。那时,各人居住地一般距工作地点也不算太远,加之公交车是城市公用事业,人们或以月票乘座公交车,或以自行车代步,市民百姓均能保障其基本的出行权,社会在道路通行权上显现出基本的公平性。机动车多占的道路通行权,通过机动车交纳养路费的形式对全社会进行了补偿。随着社会发展,各种机动车日益增多,城市道路紧张的状况开始显现。  
  近几年来,长沙的城市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城市扩大,人口增多,各种机动车的拥有量也在增长,其中以**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各种车辆增长最快,并且,由于原国营、集体工厂的大量倒闭及职工大量下岗、为缓解部分就业压力,**多次高价出售了大量的“的士车牌”。在“的士车牌”的出售过程中,**可算是一箭多雕,即缓解了部分就业压力,增加了**税收,同时又获得了一大笔巨额资金。但在过量增加“的士”的过程中,普通老百姓的道路通行权也就一步步的被蚕食。此时,汽车虽也开始进入市民家中,但也只是少量的进入了一小部分先富起来的人家中,普通市民及工薪阶层的代步工具,主要还是自行车、摩托车及公共汽车和中巴车。这从2003年J**M开始时,**公布的机动车数字就能得到验证。  
  由于**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用车及“的士车”的大量增长,长沙的道路虽然获得了飞速的发展。但也无法全部消化公车及“的士”增长所带来的压力。众所周知,许多单位的公车已不仅是公务用车,同时也成为了部分公务人员的福利部分。用公车办私事。公车私用现象成风早已是公开的秘密。因为公车的购置、维修、养路费、油耗、司机工资等反正全部由纳税人买单,根本不用公务员们花钱。如此免费大餐谁不想吃?现在一般公务员们外出办事时,有多少人是乘座公交车或骑自行车外出办事的?所以,”公车”在道路上行驶时间是仅次于“的士”和公交车占用道路时间的车种。试问,有谁见过私家车和私人摩托车整天没事在大街上游荡的?  
  的士车的大量增长,不仅给道路带来了压力,也使的士司机的负担过重,高价的车牌,高额的上缴及税收,及超过城市实际需要量的运载能力,使得的士司机为了生计,必须快跑抢客。这也使得的士车的违章情况及事故增多。加之,长沙市内极少停车载客点,为避免违章停车而被交警处罚,的士车只能整天在大街上游荡。这一切,能不给城市道路带来压力? 9月18日 和 9月19日 二天,长沙全城“的士”放假时,我在城区跑了二天,全城所有道路畅通无阻。再也没见平时堵车现象的发生。这一切能不是明证?  
  以路卖钱,**有关部门及相关利益集团侵占市民路权  
  因**将长沙市区主干道的六路一桥设置为摩托车禁区。使部分原本无条件购置小车的家庭通过贷款方式提前进入有车阶层。所以,近二年,长沙的私人轿车出现了巨幅增长,部分无力购买轿车的守法市民则购置了电动自行车为其代步工具。**希望通过J**M来增加的士收入的希望成为泡影。同时,有车阶层的大幅增长更使的士司机的营运收入锐减。部分守法而无力购买轿车的摩托车主在低价转让摩托车后,选择了“摩的”为代步工具。由于**禁止摩托车通行,而又未能回购拥有合法车牌的摩托车,所以,长沙市的摩托车总量并没有减少,反而有所增加。这部分摩托车大部分成为无牌、未年检的黑车而流入下岗职工和进城务工的农民手中参与“摩的”营运。所有这一切,使长沙的交通更为混乱,交通事故层出不穷,使普通老百姓的行路权更加受到严重的侵犯。部分拥有合法手续的守法摩托车主因绕道行驶,更增加了车辆在路面行驶时间,而使道路情况雪上加霜。  
  私人轿车的巨幅增长,而停车场地的缺乏,使有车阶层和城市居民也叫苦不迭。城区小街小巷成为了私家车的停车场所。严重影响了居民的生活和车辆行人的通行。  
城区主干道绝大部分都是车辆禁停区,禁止停车的警示牌随处可见,但**有关部门和相关利益集团则在主干道上设立了数千“停车咪表”。形成了“在禁区内出钱停车即合法”的怪事,城市道路本是全体市民的共有财产,如今却成了**有关部门和相关利益集团的谋财工具。这难道不是**有关部门和相关利益集团侵占全体市民的路权吗?  
  正如《国家干部》所尖锐指出的,“在一个利益集团相互联盟,而人民大众几乎被剥夺了一切权力的制度框架内,**腐败、裙带主义、严重的不平等和普遍的赤贫、巨大的经济风险和社会动荡往往是这种体制很难避免的结果。”  
  普通市民的路,应当如何走?  
  时常在电视报刊中听到说行人违章引发交通事故。但现实却是,机动车道越修越宽,行人道和非机动车道却越来越窄。新拓宽的韶山路非机动车道被挤上了行人道。并且,行人道上还时常停放了不少的小轿车。八一路的非机动车道也被挤上了原本就窄小的行人道。解放路、芙蓉路的非机动车道设置了许多的“咪表停车位”。宽广的大道上,行人横道线难见踪影,过街地道相距遥远,并且时常积水、无灯。曙光中路的左家塘地段,道路原本就窄小,沿街大饭店、酒家的保安在每天中晚下班高峰期指挥就餐车辆沿街停放,造成此路段严重堵塞。却从未见交警前来查处。车站路、蔡锷路,人多路窄,汽车却前插后挤,把非机动车挤得无处容身。这一切说明了什么?十几万台汽车就有权侵占十几万台摩托车和几百万行人的行路权?都说市**维护的是全市人民的共同利益,但在总人口数百万的城市中,只保护二十万左右有车阶层人的利益,而牺牲数百万行人和摩托车主的利益,这是维护全体市民的共同利益吗?10%左右的人口占有全市道路的60%以上,而占全市人口90%左右的普通劳动者却只拥有不足40%的路面。这合理吗?咱无力购买轿车的普通市民是否只有选择乘座公交车的权力?  
  社会进步与发展是渐进的,老百姓生活水准的提高也是逐步的,按照一般消费原理来说,社会高档商品首先都是由“社会精英阶层”首先享用。而我们的城市管理者们却天真的认为,长沙老百姓都有能力购买小轿车了。所以,才会有取消非机动车道、禁止摩托车行驶之举。所以才会有机动车道越来越宽,而行人道却不见加宽之举。  
  而现实普通老百姓的实际收入情况究竟如何呢?我经多方了解,经济效益较好单位的工薪阶层的月薪一般为600—1200元左右。而一般下岗再就业人员的工资却大部分在500—800元。在粮油食品、蔬菜、肉类食品、液化气等生活用品大幅涨价的今年,一般老百姓还有能力购买高档轿车吗?如此收入水平,他们能负担汽车高昂的油料费及各种养路费和规费吗?更何况,长沙市还有一大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贫困人群,**规定他们不能拥有一般家庭常见的电器产品,家庭不能养宠物,才能享受每月200元左右的最低生活保障金。中秋节前,一个在本市打工的下岗朋友告诉我,他那一个月的工资收入,还不够买三合中档月饼。如此大的收入差距、如此贫富差别。作为代表全市人民利益的长沙市人民**就不能为打工一族及低收入人群留一条路吗?打工者如果每天上班要转一次车,他每月的乘车开支就要120元左右,并且,他们还将要耗费大量的时间用于挤乘公交车。我们的的**就不能为疲劳的打工者留一条路,让他们每天能早一点回到温暖的家中休养一下疲乏的身体吗?  
  摩托车、汽车是是时代进步的产物,当“社会精英”在享受高档轿车时,普通劳动者就不能享受一下摩托车给我们带来的方便、快捷吗?假如普通劳动者有能力购买中低档轿车时,**是否又要禁止中、低档轿车通行?长此以往,普通劳动者还有权享受人类文明给全人类带来的科学技术进步成果吗?  
  因为J**M,我改变了过去的谋生方式。昔日我接送名片的交通工具——摩托车,现在已落上了一层厚厚的灰尘。虽然我已极少再骑摩托车。但我仍真切的希望。长沙市人民**在制定各项关系百姓生活的政策时,多照顾一点普通老百姓的利益,不与民争利。只有当全体市民对未来充满希望、对**充满信任时,长沙才会更加安定祥和。人民才会更安居乐业。  
  我真切的希望我们的**政干部能真正在心中树立“常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为民之事”的意识,真正接受“民为邦本,民贵君轻”的民本思想。到那时,才会有更多掌握公共权力的人来真正关心老百姓利益。[/FLY]沸沸扬扬的“J**M与**”争论了近二年的时间。主禁派说J**M有理。被禁者说**无良。有关J**M与**所牵涉的法与理,本人已在其它文章中进行了阐述(详见红网—百姓呼声《市民叫板“J**M令”是法制日趋完善的体现》《交警为何在法庭撒谎?》等文章),本人文中观点之对与错,欢迎网友评点。本人不再累述。今天,本人将从“行路权”的角度来进行评点一番。 </font>

  人的一生,离不开“衣食住行”。为了衣食,我们每天必须离开居住之地,外出谋生。因为生活在城中之人,“床下插不了稻,卧室中养不得猪”。我们的所有生活来源,必须靠外出打工方能谋取。城市中人,“行”是居于“衣食住行”四项之首,没有行路权的保证,我们的“衣食住”的基本权力是根本无法得到保证的。只有牢房中的犯人才没有道路通行权,他们的此项权力是通过法律被暂时予以剥夺,而他们的“衣食住”之基本权力则是由国家予以保障。

  “行”则必有道路,随着城市的扩张,城市人口的激增,城市就业竞争压力的加大,人们的活动范围也日益扩大。并且,随着社会的发展,技术的进步,各种机动车辆也日益增长。有钱有权之人,在闲暇之余要乘座“公车”或私家车外出“花天酒地”;工薪阶层每天要按时上下班及买菜购物;下岗失业之人,要打工应聘,以谋三餐。这一切,使城市中有限的“市民共有财产——道路”逐步成为了“稀有资源”。出于如何瓜分道路通行权这个大背景之下,才产生了具有“中国特色的J**M令”的出台。

  长沙市“J**M令”出台以前,全市机动车为27万台(包括16.8万台摩托车),J**M令实行不到二年的时间,长沙的道路堵塞情况更为严重。市民的基本出行权不仅没有得到保障,反而受到更多的被侵占和蚕食。为何会出现如此情况?下面,让我来做一个不尽详细的分析:

  **用车及的士车的过量增长,是交通乱源之一。

  《道路交通法》将在道路上通行的人,分为三类: 即: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三大类。为保证其相对公平的通行权,故对道路划分了:行人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在十多年前,长沙市的道路基本上是行人道和非机动车道占全部道路的一半左右。那时,各人居住地一般距工作地点也不算太远,加之公交车是城市公用事业,人们或以月票乘座公交车,或以自行车代步,市民百姓均能保障其基本的出行权,社会在道路通行权上显现出基本的公平性。机动车多占的道路通行权,通过机动车交纳养路费的形式对全社会进行了补偿。随着社会发展,各种机动车日益增多,城市道路紧张的状况开始显现。

  近几年来,长沙的城市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城市扩大,人口增多,各种机动车的拥有量也在增长,其中以**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各种车辆增长最快,并且,由于原国营、集体工厂的大量倒闭及职工大量下岗、为缓解部分就业压力,**多次高价出售了大量的“的士车牌”。在“的士车牌”的出售过程中,**可算是一箭多雕,即缓解了部分就业压力,增加了**税收,同时又获得了一大笔巨额资金。但在过量增加“的士”的过程中,普通老百姓的道路通行权也就一步步的被蚕食。此时,汽车虽也开始进入市民家中,但也只是少量的进入了一小部分先富起来的人家中,普通市民及工薪阶层的代步工具,主要还是自行车、摩托车及公共汽车和中巴车。这从2003年J**M开始时,**公布的机动车数字就能得到验证。

  由于**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用车及“的士车”的大量增长,长沙的道路虽然获得了飞速的发展。但也无法全部消化公车及“的士”增长所带来的压力。众所周知,许多单位的公车已不仅是公务用车,同时也成为了部分公务人员的福利部分。用公车办私事。公车私用现象成风早已是公开的秘密。因为公车的购置、维修、养路费、油耗、司机工资等反正全部由纳税人买单,根本不用公务员们花钱。如此免费大餐谁不想吃?现在一般公务员们外出办事时,有多少人是乘座公交车或骑自行车外出办事的?所以,”公车”在道路上行驶时间是仅次于“的士”和公交车占用道路时间的车种。试问,有谁见过私家车和私人摩托车整天没事在大街上游荡的?

  的士车的大量增长,不仅给道路带来了压力,也使的士司机的负担过重,高价的车牌,高额的上缴及税收,及超过城市实际需要量的运载能力,使得的士司机为了生计,必须快跑抢客。这也使得的士车的违章情况及事故增多。加之,长沙市内极少停车载客点,为避免违章停车而被交警处罚,的士车只能整天在大街上游荡。这一切,能不给城市道路带来压力? 9月18日 和 9月19日 二天,长沙全城“的士”放假时,我在城区跑了二天,全城所有道路畅通无阻。再也没见平时堵车现象的发生。这一切能不是明证?

  以路卖钱,**有关部门及相关利益集团侵占市民路权

  因**将长沙市区主干道的六路一桥设置为摩托车禁区。使部分原本无条件购置小车的家庭通过贷款方式提前进入有车阶层。所以,近二年,长沙的私人轿车出现了巨幅增长,部分无力购买轿车的守法市民则购置了电动自行车为其代步工具。**希望通过J**M来增加的士收入的希望成为泡影。同时,有车阶层的大幅增长更使的士司机的营运收入锐减。部分守法而无力购买轿车的摩托车主在低价转让摩托车后,选择了“摩的”为代步工具。由于**禁止摩托车通行,而又未能回购拥有合法车牌的摩托车,所以,长沙市的摩托车总量并没有减少,反而有所增加。这部分摩托车大部分成为无牌、未年检的黑车而流入下岗职工和进城务工的农民手中参与“摩的”营运。所有这一切,使长沙的交通更为混乱,交通事故层出不穷,使普通老百姓的行路权更加受到严重的侵犯。部分拥有合法手续的守法摩托车主因绕道行驶,更增加了车辆在路面行驶时间,而使道路情况雪上加霜。

  私人轿车的巨幅增长,而停车场地的缺乏,使有车阶层和城市居民也叫苦不迭。城区小街小巷成为了私家车的停车场所。严重影响了居民的生活和车辆行人的通行。

城区主干道绝大部分都是车辆禁停区,禁止停车的警示牌随处可见,但**有关部门和相关利益集团则在主干道上设立了数千“停车咪表”。形成了“在禁区内出钱停车即合法”的怪事,城市道路本是全体市民的共有财产,如今却成了**有关部门和相关利益集团的谋财工具。这难道不是**有关部门和相关利益集团侵占全体市民的路权吗?

  正如《国家干部》所尖锐指出的,“在一个利益集团相互联盟,而人民大众几乎被剥夺了一切权力的制度框架内,**腐败、裙带主义、严重的不平等和普遍的赤贫、巨大的经济风险和社会动荡往往是这种体制很难避免的结果。”

  普通市民的路,应当如何走?

  时常在电视报刊中听到说行人违章引发交通事故。但现实却是,机动车道越修越宽,行人道和非机动车道却越来越窄。新拓宽的韶山路非机动车道被挤上了行人道。并且,行人道上还时常停放了不少的小轿车。八一路的非机动车道也被挤上了原本就窄小的行人道。解放路、芙蓉路的非机动车道设置了许多的“咪表停车位”。宽广的大道上,行人横道线难见踪影,过街地道相距遥远,并且时常积水、无灯。曙光中路的左家塘地段,道路原本就窄小,沿街大饭店、酒家的保安在每天中晚下班高峰期指挥就餐车辆沿街停放,造成此路段严重堵塞。却从未见交警前来查处。车站路、蔡锷路,人多路窄,汽车却前插后挤,把非机动车挤得无处容身。这一切说明了什么?十几万台汽车就有权侵占十几万台摩托车和几百万行人的行路权?都说市**维护的是全市人民的共同利益,但在总人口数百万的城市中,只保护二十万左右有车阶层人的利益,而牺牲数百万行人和摩托车主的利益,这是维护全体市民的共同利益吗?10%左右的人口占有全市道路的60%以上,而占全市人口90%左右的普通劳动者却只拥有不足40%的路面。这合理吗?咱无力购买轿车的普通市民是否只有选择乘座公交车的权力?

  社会进步与发展是渐进的,老百姓生活水准的提高也是逐步的,按照一般消费原理来说,社会高档商品首先都是由“社会精英阶层”首先享用。而我们的城市管理者们却天真的认为,长沙老百姓都有能力购买小轿车了。所以,才会有取消非机动车道、禁止摩托车行驶之举。所以才会有机动车道越来越宽,而行人道却不见加宽之举。

  而现实普通老百姓的实际收入情况究竟如何呢?我经多方了解,经济效益较好单位的工薪阶层的月薪一般为600—1200元左右。而一般下岗再就业人员的工资却大部分在500—800元。在粮油食品、蔬菜、肉类食品、液化气等生活用品大幅涨价的今年,一般老百姓还有能力购买高档轿车吗?如此收入水平,他们能负担汽车高昂的油料费及各种养路费和规费吗?更何况,长沙市还有一大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贫困人群,**规定他们不能拥有一般家庭常见的电器产品,家庭不能养宠物,才能享受每月200元左右的最低生活保障金。中秋节前,一个在本市打工的下岗朋友告诉我,他那一个月的工资收入,还不够买三合中档月饼。如此大的收入差距、如此贫富差别。作为代表全市人民利益的长沙市人民**就不能为打工一族及低收入人群留一条路吗?打工者如果每天上班要转一次车,他每月的乘车开支就要120元左右,并且,他们还将要耗费大量的时间用于挤乘公交车。我们的的**就不能为疲劳的打工者留一条路,让他们每天能早一点回到温暖的家中休养一下疲乏的身体吗?

  摩托车、汽车是是时代进步的产物,当“社会精英”在享受高档轿车时,普通劳动者就不能享受一下摩托车给我们带来的方便、快捷吗?假如普通劳动者有能力购买中低档轿车时,**是否又要禁止中、低档轿车通行?长此以往,普通劳动者还有权享受人类文明给全人类带来的科学技术进步成果吗?

  因为J**M,我改变了过去的谋生方式。昔日我接送名片的交通工具——摩托车,现在已落上了一层厚厚的灰尘。虽然我已极少再骑摩托车。但我仍真切的希望。长沙市人民**在制定各项关系百姓生活的政策时,多照顾一点普通老百姓的利益,不与民争利。只有当全体市民对未来充满希望、对**充满信任时,长沙才会更加安定祥和。人民才会更安居乐业。

  我真切的希望我们的**政干部能真正在心中树立“常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为民之事”的意识,真正接受“民为邦本,民贵君轻”的民本思想。到那时,才会有更多掌握公共权力的人来真正关心老百姓利益。</td></tr></tbody></table></span></td></tr></tbody></table></span></td></tr><tr><td width="8"><img height="2" src="https://www.autobike.cn/bbs/images/blank.gif" width="8" alt=""/></td><td valign="bott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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