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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JUS

亲付湖南长沙,身陷传销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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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6 18:59:45 | 显示全部楼层
赶紧报警吧,让更多人脱离苦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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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6 19:25:25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到底谁真正的挣到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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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6 21:07:27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怜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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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7 20:56:51 | 显示全部楼层
传销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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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 17:02: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群没脑子的人,传销只是锁定在商场领域购买产品,刑法第十章第224条,自己去慢慢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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